2005年11月7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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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津联手捣毁色情裸聊网站
执法部门呼吁完善视频色情定罪标准
沈宫轩 张旭 孙春英 翟惠敏

  近日,江苏南京某报接到昆山一位周姓母亲打来的电话,称她和丈夫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15岁的儿子深夜竟和一全裸女子在网上进行聊天。当孩子的行为被发现后,留下一张字条离家出走了。这位母亲说这些害人的网站真是太缺德了,请媒体和警方帮帮她。
  
  300元上网女子陪你裸聊
  在这家网站的首页上,贴着很多女子的照片,她们做着很多挑逗性的姿势,有的还露出隐私部位。和大多数网站一样,进入这个网站需要注册一个账号和登录密码。在你进入该网站首页时,会出现一段文字提示,要求你购买他们网站的“点”才能和里面的MM聊天,并且还提供了一个叫“博求”的网友的QQ号码,提示要在他那里购买“点”才能进行激情视频聊天。
  在和这个叫博求的网友联系上后,他给记者发来了买“点”的价格,记者往他指定的银行账号里打进了300元钱后,他随即给了记者一个登录账号和密码。经过查询,这个账号里有300万个点,也就是说,100元人民币能够买到他们的100万个“点”。
  有了账号后,记者很轻松地就进入了聊天室,在这里,聊天分为两种,一种是群聊,进房间要付10万个点,另一种是一对一的私聊,进场要付30万个点。在记者付了30万个点后,一名叫“夜消魂”的漂亮女孩就出现在了电脑屏幕上。从她熟练的挑逗文字中,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一个老手。大约谈了几分钟后,她就开始要记者送礼物给她,随即她发给了记者一个礼物价格表,什么玫瑰花要30万“点”、汽车80万“点”、房子150万“点”……她还告诉记者,礼物价格越贵,你看到的就越刺激,只要肯付“点”,想要什么刺激的你说了算。
  于是,记者按她的要求送了花、车和房子,见记者出手大方,该女子开始脱衣服,不一会儿就全裸出现在电脑屏幕上,同时还做出一些十分露骨的动作。
  
  苏津联手捣毁色情网站
  记者当即在网上截取了一些图片作为证据,并将这一涉嫌网络视频色情聊天的网站向江苏省公安厅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进行了举报。经过勘查,民警从IP地址中发现经营该聊天室的人是在天津市的某小区。
  消息很快反馈到了天津市公安局网监处,当地警方立即成立了专案小组。在天津电信运营商的帮助下,警方最终将这伙人锁定,并于10月8日凌晨将其抓获。
  经过审讯得知,经营这个黄色聊天室的男子李某,今天30岁,是天津人,为了谋利,他们租用了境外一家网站的一个空间,在国内招聘了一些年轻女子进行色情视频聊天。为了逃避打击,他们将服务器设在天津,而那些从事色情表演的女子却分散在全国各地,这些女子只要拥有李某批给的号码,就可以实现色情聊天。
  
  视频色情尚无定罪标准
  江苏省公安厅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的沈科长对记者说,司法解释里对传播色情淫秽的处罚,要根据网站的点击率、图片和文字的数量来进行处罚,但是随着今年视频的迅速发展,原来的司法解释里又没有对视频色情犯罪的定罪标准,给执法工作带来了难度。对于色情表演,一般情况下是根据组织淫秽表演罪来进行处罚,但是组织淫秽表演罪是指在一个场所以表演的形式传给观众。而网络视频淫秽色情表演和实际的色情表演又有本质的不同。网络色情淫秽表演作为一个新的犯罪现象,要严厉进行打击,但是在法律上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也应该尽快健全,只有这样,才能将那些歹徒绳之以法。